丈夫婚前“节育” 妻子“不孕”离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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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8:55 汉网 | |||||||||
汉网消息 本报讯(记者秦杰 通讯员黄萱 实习生陈乐)与丈夫同居13年无法生育,原来丈夫婚前已做节育手术。记者昨日从黄陂区法院了解到,黄女士的离婚请求被批准。 据了解,闻某与前妻生育两个孩子后,于1988年做了节育手术,第二年前妻因故死亡。1993年,时年22岁的黄女士与闻某相识相恋。同年12月,在未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两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黄女士在婚后一直没有生育,后来才发现闻某隐瞒了其已做节育手术的事实,两人经常为此发生争吵。忍无可忍的黄女士遂一纸状书递至法院请求离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