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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携炸弹乘车炸伤两乘客被判入狱6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9:39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 刘佳 通讯员 天法宣) 一男子携带自制定时炸弹乘公交车,但炸弹定时装置失灵,中途发生爆炸,导致车上两名乘客被炸伤。近日,天河法院判处该男子犯爆炸罪入狱6年。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11月25日12时许,案犯黄某携带自制的定时炸弹,准备前往天河员村“顺×”职业介绍所服务部引爆,以此恐吓和报复老板娘。当日13时许,黄在白云区
黄石路搭乘了一辆540路公交车,车至广园东路与广州大道交叉路口以东200米处时,炸弹定时装置失灵,提前爆炸,致车上两名乘客被炸伤,黄某本人的右脚也被炸伤。案发后,黄某对此不持异议并表示认罪。

  据法院审理,黄某供认,案发前,他前往该职介所找工作未果,但老板娘未将50元服务费退回给他。黄某遂生出报复她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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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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