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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俊晖”经营体育用品 “尚德”成了培训机构“域名虫”抢注引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10:31 江南晚报

  本报讯记者巫晓凌报道宏村、南浔等去年被评为“中国十大名镇”的地名,如今被一名无锡小伙抢注了网络中文域名。在“3721”网络实名栏里输入体育名人“丁俊晖”的名字,跳出来的却是一家体育用品公司网站,同样输入“尚德”的实名,则跳出一家培训机构的网站。据了解,目前互联网上域名和实名抢注已经成风,但不少人担心知名品牌和名人姓名被其它企业或个人抢注后作为他用,会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中国十大名镇”评选出没几天,在无锡工作的谭先生立即花费万元逐一将几个镇的中文域名抢注下来,同期他还注册了“范冰冰”等名人的域名。近日,他又打算将这些域名向外拍卖,以期赚得可观的利润。他称,只要先申请就能先抢注域名,周围有一批像他这样的“域名虫”以此作“投资”,一看到有影响力的品牌、地名及名人就会在网上成批抢注与其同名的域名。因为通常抢注的都是国际通用的一级域名,很多重视这些品牌效应的单位或个人就会向他们出高价购买。如谭先生所想一样,上个月有人用56元抢注的“www.lenovo3000.com”域名就被人用3.2万元拍走。正因有如此高利润的诱惑,连同网络实名也成为“域名虫”的抢注目标。普通情况下,只要在装有网络实名工具的网络链接栏里输入一个实名,就会跳出与此相关的网站。所以当记者输入“丁俊晖”和“尚德”后,跳出来的网站却丝毫与此二人无关也就不足为怪了。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中规定,域名注册遵循“先申请先注册”的原则,但很难避免有人拿别人的品牌和名字来卖钱或为自己做宣传,甚至做不道德的事情。对此,恒佳达律师事务所邹律师认为,《商标法》中对抢注商标的行为有明确规定,凡带有不道德目的的抢注都属恶意抢注,如“lenovo”等驰名商标是禁止其它商家注册的,注册别家品牌纯粹为拍卖赚钱也是不允许的。但《商标法》中的条例未必都适用于互联网,且互联网中与注册相关的法律还不完善,不过倘若被抢注的当事者发现有人在恶意利用,可以以侵犯知识产权或侵犯个人名誉等相关法律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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