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乡镇有了专职环保员 负责督促辖区环保目标责任落实,协助监管辖区内污染源,受理环境信访,协助建设项目现场勘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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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10:42 中国环境报 | |||||||||
罗开林 许静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贵州省赤水市环保局获悉,赤水市在全市17个乡镇分别设立一名乡镇环保监督管理员,并进行了岗前培训。设立乡镇环保监管人员在贵州省尚属首次。 据了解,乡镇专职环保监督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是:督促各辖区环保目标责任的落实,
近年来,赤水市积极推进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并于2002年成为贵州省第一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在此基础上,赤水市提出了创建国家级生态市的战略。为全面贯彻落实创建生态市的各项工作,赤水市在其所辖的17个乡镇设立专职的环保监督管理员。 为协助乡镇环保监管员尽快适应工作,赤水市环保局对首任乡镇环保监督管理员进行了岗前培训,重点针对环境综合管理、环境保护监督、检查、管理、排污申报统计进行了培训讲解,同时对环境目标责任书进行了分解释疑,对环境保护信息的报送提出了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