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父母为孤单晚年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14:59 海峡网-厦门晚报

  《孩子在斑马线上被公交车撞死》后续报道

  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 慎中) 被公交车夺去爱女的许先生夫妇,向公交公司递上了一份索赔清单:晚年无人赡养的损失赔偿近35万元,还有中年丧女的精神抚慰金12万元。

  去年12月29日下午1时50分左右,车号为闽DY1619号的32路公交车,在凤屿路东明路口斑马线上,撞到正去上学的馨馨和她的表妹婷婷,馨馨把表妹拉出了死亡线,自己却永远倒在车轮底下。交警部门认定32路车刹车失灵,驾驶员遇行人未能提前采取停车让行措施,因此驾驶员得承担全部责任。

  馨馨的父母说,他们一个没有工作,一个做生意本来就收入不稳定,痛失爱女后更是无心经营。他们还担心晚年无人赡养。

  在父母的眼里,女儿聪明伶俐,学习优秀,而且多才多艺,前途不可估量。而父母为了培养女儿,倾尽所有,卖掉原有住房,特地在槟榔小学附近购买了住房,给女儿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如今,女儿倒在楼下每天必经的斑马线上,带走了父母的全部欢乐和希望。现在,馨馨的父母连家都不愿意再回去,因为他们不能再承受当初抚尸痛哭的惨景。

  记者昨日获悉,思明区法院已经受理这起赔偿案。另外,32路公交车司机陈×如交通肇事案,也已经被公诉到法院,近日将会有一审判决结果。

  (来源:厦门晚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