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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省市联手破了偷税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15:37 金羊网-羊城晚报

  偷逃税费逾640万元,广州、陕西“美致蓝公司”偷逃税几近百分之百,两负责人被判刑

  本报讯记者严丽梅、通讯员地税宣报道:广州市地税局昨天通报,一起涉及全国24个省、市,4年间偷逃税费金额逾640万元,被国家税务总局和公安部定为联合督办案件的“美致蓝偷税案”,近日经越秀区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负责人王屹南、朱桂卿夫妇被判处有期
徒刑,涉案个人和公司共被判处罚金338.5万元。

  开业以来基本零申报

  据介绍,“美致蓝偷税案”是近年来全国联动查处的涉案面最广、作案手法最隐蔽、隐匿收入数额巨大的典型偷税案,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列为通报曝光的2005年度十大税案之一。

  据介绍,该案缘于2003年初的一封举报信。地税部门对该公司实施税收检查发现,该公司同时悬挂“广州市美致蓝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加拿大海外移民中心”、“加拿大海外移民服务中心广州办事处”三块牌子,以“一套人马三块牌子”的形式运作,三块牌子中,只有“广州市美致蓝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办理了税务登记,但没有购买发票和设账经营,所签订的合同和收款方式也五花八门,开业以来基本上是向税务机关零申报。同时,美致蓝公司在北京、上海、成都、深圳、陕西等24个省、市均设有代办机构。

  税务稽查部门初步查证后认为,美致蓝公司有重大偷税嫌疑。后经各地地税稽查部门分别检查核实,美致蓝公司在2001年至2004年间,办理出国人数5000余人,应补税、费、金及罚款640余万元。

  四大手法实施偷逃税

  据了解,美致蓝公司有四大偷逃税手法:一是频繁变换企业法人和企业名称,通过合法注册的公司与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公司以及海外机构交叉运作,有意识地逃税;二是设置两套账实施蒙骗;三是收取客户现金支付的服务费后仅开具自制的收据,并将收入转入私人账户隐瞒资金流向;四是三块牌子交叉互用,应对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的检查,规避应尽的纳税义务。

  据统计,该公司各地机构的纳税数额仅占应纳税数额的5.3%,广州、陕西的美致蓝公司偷逃税比例高达99.8%、99.9%。

  广州市地税局就此表示,今后税务部门仍将进一步加强区域之间合作以及税警联合办案的力度。同时提醒市民,办理出国移民手续时,要与具备资格的中介机构签署合同,并索取合法发票,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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