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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保险员利用职务侵吞保险费6万多遭逮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16:22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南昌4月19日消息(记者周羽 通讯员运华 家财) 江西省定南县人寿保险公司一名保险员利用职务之便,将一顾客缴纳的保险费64475.08元占为己有,日前,此人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逮捕。

  犯罪嫌疑人何某原是定南县人寿保险公司天九保险所所长,家住定南县历市镇南山10号。为提高业绩,何某夫妇上门动员家住定南县历市镇良富村新建组妇女余某投保,现年
49岁的余某也答应参加投保。2004年元月29日,余某将31482元钱交给何某,办理了一份“国泰鸿瑞两全”保险,并将保险合同和保费发票交给何某保管。2004年2月10日,余某再次将49000元钱交给何某,要求何某为她办理一份保险。何某很快为余某办理了一份“国泰鸿鑫两全”保险,交付保险费用12942元。何某将余款36058元替余某续缴了“鸿鑫”保险一份、“康宁重疾”保险二份和“千禧理财”保险一份的保费(上述险种均为何某为余某办理的保险)。2004年2月11日,保某为余某开具了一张金额36060元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收款收据交给余某(为凑整数,收据中多写了2元)。

  2004年4月29日,何革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伪造余某的签名,骗取公司领导的信任,私自将余某的“国泰鸿瑞两全”保险退保,将退得的保险金29593.08元据为己有。直到案发,何某只为余某续缴了其中一份保险的保费1178元,将余款34882元占为己有,造成余某投保的险种全部失效。犯罪嫌疑人何某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欺骗手段,侵占公司财物64475.08元,目前何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被公安机关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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