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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新政策经营“健康水” 民间资本治水有优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17:49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呼和浩特4月19日消息(记者阿都钦 包头台记者李纪强)市民饮用水质量,已成为衡量一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优劣的一项重要标准。日前,包头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出台了鼓励“健康水工程”建设经营优惠政策,鼓励吸纳民间资本注入“健康水工程”。

  据悉,九项吸纳民间资本注入“健康水工程”投资的优惠政策分别为:“健康水工程”实行特许经营制度,特许经营权为20年;“健康水工程”税收实行2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2年后减半,到3年征收的政策;“健康水工程”建水站占地手续按国有土地使用手续协商办理;“健康水工程”水站房屋免收配套费、防空费、消防维护费;“健康水工程”需临时占用、穿越市政道路,免收临时占道费,道路破路修复费半价收取;“健康水工程”施工需占用城市绿地,免收绿地占用费、补偿费、绿化设施费、树木花草赔偿费;“健康水工程”可以无偿使用供热暖沟;免收其它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按半价收取;简化审批程序,审批所有手续在18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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