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新政策经营“健康水” 民间资本治水有优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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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17:49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呼和浩特4月19日消息(记者阿都钦 包头台记者李纪强)市民饮用水质量,已成为衡量一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优劣的一项重要标准。日前,包头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出台了鼓励“健康水工程”建设经营优惠政策,鼓励吸纳民间资本注入“健康水工程”。 据悉,九项吸纳民间资本注入“健康水工程”投资的优惠政策分别为:“健康水工程”实行特许经营制度,特许经营权为20年;“健康水工程”税收实行2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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