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妇怀疑村邻与其夫有奸情对其谩骂致人自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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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1:41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讯 村妇李荣(化名)因怀疑丈夫与同村的有夫之妇何珍(化名)有奸情关系,遂对何珍进行辱骂,导致何珍自杀身亡。道县人民法院日前作出民事判决:由李荣赔偿何珍的丈夫死亡补偿金1.2万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合计1.7万元。 李荣系道县蚣坝镇新油榨村人,现年47岁。近年来,李荣因怀疑丈夫与同组村民蒋某的妻子何珍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多次与丈夫发生争吵。2005年2月11日,李荣见丈夫外出吃
道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李荣怀疑其丈夫与何珍关系暖昧,不是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矛盾,而是高声辱骂何珍,足以使该自然村的村民知道此事,使社会对何珍的评价降低,侵犯了何珍的名誉权。该事件发生在春节期间,对受害人的精神打击比平时更重。李荣辱骂何珍的行为与何珍的死亡有因果关系,亦造成了何珍的丈夫精神上的痛苦,故李荣应当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但何珍系自杀身亡,李荣的行为仅是诱因之一,应当减轻李荣的赔偿责任。据此,该法院作出了前述判决。 (传美 斌全 国忠)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