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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16年表兄妹婚姻无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4:1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宜宾县横江镇一对表兄妹亲上加亲结为夫妇。在婚姻延续了16年,生育了两个女儿后,双方由于性格不和,表妹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近日,宜宾县法院依法宣告婚姻无效,予以解除。

  宜宾县横江镇和平村村民李敏芝(化名)的母亲与宋强(化名)的母亲属同胞姐妹。1988年8月,年满18岁的李敏芝与比自己大15岁的表哥宋强(当年33岁)自由恋爱,两年后
登记结婚,生育第二个女儿后该女因病致使双目失明。法院审理认为,李敏芝与宋强属于婚姻法禁止结婚的对象,判决原告李敏芝与被告宋强解除婚姻关系,分别抚养一个女儿。胡庆元记者陈章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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