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少年饮酒过量死亡 “无辜”者被判万元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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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7:08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生活日报4月19日讯(记者严玲玲通讯员商安岭)长清区的一对兄弟为父亲办完丧事后,设宴款待跑前跑后帮忙料理丧事的乡邻。一少年不请自到入席饮酒,结果饮酒过量死亡。2006年4月17日,长清法院一审判决兄弟俩补偿死者父母1万元人民币。 2005年12月9日,长清区的李氏兄弟为父亲办完丧事后,于当晚设宴感谢跑前跑后帮忙料理丧事的乡邻。其间一名智力有障碍的16岁男少年张某不请自到,和他人一起入席并饮
次日下午4时许,该少年突然在家中死亡。公安部门的尸体检验结论为:因酒精中毒、多发性脏器损害而死的可能性大。由于双方对赔偿事宜协商未果,2006年1月23日,死者父母将李氏兄弟告上法庭,要求两兄弟赔偿8万余元。 长清法院经审理认为,死者系未成年人,且存有智力障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未尽到监护职责,醉酒后也未及时抢救,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其要求李氏兄弟承担赔偿责任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李氏兄弟也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对少年死亡造成的损失可以适应予以补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