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孤女后自首无人信 找到受害者再投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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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7:17 广西新闻网 | |||||||||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讯(记者骆南华 通讯员黄剑)在南宁市,一名男子对一名流浪女实施强暴后,后悔莫及。作案后的第二天一大早,他就跑到派出所自首。民警们不相信真有其事,把他劝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该男子四处寻找受害女子,然后拉上她再次自首。 今年24岁的王某是外省人,在南宁以捡废品回收为生。去年11月的一天,当王某到南宁市大学路一个超市时,发现超市前的草坪上有一名年轻的女子独自坐在那里。他看看女
碰了一鼻子灰以后,王某心有不甘。他发现该女子不远处放着她的两袋衣服等生活用品,便趁机偷走并藏在了南宁市民生广场一个废旧回收点。 去年11月27日下午5时多,距离偷走该女子生活用品已十多天,王某又来到了大学路那个草坪。让他惊讶的是,那名女子还在那里。她趴在草坪上一张木凳上休息。王某喝了随身带的一瓶白酒后,又上前和她打招呼。她仍然不理睬。酒壮色胆,王某起了歹意。他问:“你想不想要回你的东西?”她说:“我的东西,我当然想拿回来。”王某称要带她去取东西,得知王某拿了自己的东西,那女子很气愤,就跟着他走了。 王某将她骗到永和大桥与新阳路交叉口路段时,她边走边警告王某:“你敢骗我,我就报警!”王某把她骗到永和大桥桥头一侧的树丛深处时,假称她的衣服就放在树丛里。该女子发现被骗后转身想走,却被王某拖进了树丛里。尽管她奋力反抗,但仍然被王某强暴了。 王某酒醒后,越想越后悔。第二天一大早,他就来到了南宁市公安局永新派出所投案自首。由于他无法说出那名女子的年龄、姓名、住址,又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此案的发生,派出所的民警好言把他劝走了。 眼见民警不相信自己,想让自己受到应有惩罚的王某前脚离开了派出所大门,后脚就去寻找那名受害的女子。抱着一线希望,他又来到了那个草坪,让他难以相信的是,她居然还在那里。说服了那名女子之后,他们两人一起来到了永新派出所。民警马上对这起强奸案进行了调查,证实王某确实实施了强奸行为,而受害者才18岁,是一名父母双亡的孤女。 今年3月24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某犯了强奸罪,但因悔罪态度恳切,又主动寻找到被害人,并协助警方侦查,所以依法对王某从轻处罚,判处他有期徒刑10个月。一审判决后,王某表示服判。作者:骆南华 黄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