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行无会月制度 每年5月份为无会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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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9:19 石家庄日报 | |||||||||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要求严格执行“无会月”制度 本报讯(记者王静)市委《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推动工作落实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实行“无会月”制度,每年5月份为我市“无会月”。日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这一制度。
通知要求,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在5月份不准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召开全市性、要求县(市)区和其他部门、单位领导参加的会议(不含市委召开的有关先进性教育的工作会议)。特殊情况确需召开的,须报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准。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合理调度,妥善安排好工作,严格执行“无会月”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通知指出,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和市财政局等部门,要加强对“无会月”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