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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玩具枪春游射伤同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9:31 解放日报

  本报讯(记者 马骋)15岁的小强与小娟系同班同学,在一次春游中,小娟用玩具手枪将小强眼睛击伤。日前,黄浦区法院一审判决小娟赔偿小强医疗费等3.3万余元,两人所在中学赔偿1.85万元。

  2004年4月2日,学校组织学生到森林公园春游。小强用玩具手枪射击一名女同学,一边的小娟见该女同学被惹哭了,便从该女同学处拿过玩具手枪,朝小强开了一枪,射出的
子弹击碎了小强的眼镜片,碎片刺入小强左眼。老师们将小强送到医院检查,医生诊断为左眼角膜穿通伤,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出院后,小强向法院起诉,要求小娟和学校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娟在这起伤害事故中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而小强首先用玩具手枪射击同班女同学,从而引起事故发生,也应承担相应责任。事发时没有教师在场,致使事故发生,学校也存在一定过错。(文中人物系化名)

  本报讯(记者 马骋)15岁的小强与小娟系同班同学,在一次春游中,小娟用玩具手枪将小强眼睛击伤。日前,黄浦区法院一审判决小娟赔偿小强医疗费等3.3万余元,两人所在中学赔偿1.85万元。

  2004年4月2日,学校组织学生到森林公园春游。小强用玩具手枪射击一名女同学,一边的小娟见该女同学被惹哭了,便从该女同学处拿过玩具手枪,朝小强开了一枪,射出的子弹击碎了小强的眼镜片,碎片刺入小强左眼。老师们将小强送到医院检查,医生诊断为左眼角膜穿通伤,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出院后,小强向法院起诉,要求小娟和学校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娟在这起伤害事故中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而小强首先用玩具手枪射击同班女同学,从而引起事故发生,也应承担相应责任。事发时没有教师在场,致使事故发生,学校也存在一定过错。(文中人物系化名)' name=bri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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