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路行人接连被撞致死 两肇事司机赔偿7万余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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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9:42 青海新闻网 | |||||||||
青海新闻网讯 短短几分钟内,过路行人王某接连被车撞,最终致其死亡。近日,西宁市城北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连环交通肇事案,判令两位肇事司机赔偿王某亲属7万余元。 2004年11月14日晚8时许,湟中县谢家台村农民严某驾驶青NJ01—02207号农用车行驶至城北区盐庄村时,因其车辆灯光不合格,对行人观察不够,将正在此处行走的王某撞倒。见状,严某立刻下车将王某扶起,并欲拦车送王某到医院抢救。然而,就在这危急时刻
法院审理认为,严某、周某违反《交通管理法》有关法规,并且严某和周某负事故同等责任,应当承担交通肇事民事赔偿责任,行人王某无责任。据此法院作出了如上判决。(作者 田娜 宋毅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