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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罐帽砸死人家属获赔33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9:55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黄秀丽通讯员李思)两辆车相撞,一个煤气罐安全帽飞出,将在对面路上行驶的另外一辆车上的无辜乘车人砸死,死者家属为此将两辆车所属的公司诉至法院。昨天,朝阳法院一审判决两名被告支付33.4万元的赔偿。

  2005年10月3日下午,杨某乘坐庞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在东五环路七棵树桥上由南向北正常行驶。14时10分,该路段两辆货车发生碰撞,一辆拉煤气罐的汽车飞出一个煤气
罐安全帽,正好砸进了杨某所乘坐的车前挡风玻璃内将其砸伤,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死者家属将两辆车所属公司中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运通发液化气供应站告上法庭。法院依据两名被告的过错程度、具体行为过程、经济能力等情况做出判决,33.4万元赔偿由中石油负担20万余元,运通发公司负担13万余元。RJ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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