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拉“福娃”走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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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12:17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 憨态可掬的福娃成了“注意力经济”中商家招徕眼球的法宝,而目前对类似侵权的界定让其有空可钻。昨天,自行车展览上的一幕令人汗颜。 昨天下午,在上海新国际展览中心举办的上海国际自行车展上,几个鲜艳的“福娃”憨态可掬地向观众挥手致意,人们也纷纷挥手回应。
这些“福娃”两米多高,以充气囊制成外形,真人藏在内部行走和做动作,其外形、颜色、线条和奥运福娃几乎毫无二致。唯一不同的是,福娃肚皮上的五环标志和北京奥运会会徽标记被几个“好电池 XX造”的大字取代。利用奥运吉祥物为自己产品造势,效果无疑是显著的,但是否经过授权值得怀疑。 记者联系了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的李先生介绍说,目前使用奥运会吉祥物是否侵权,首先看其身上是否有奥运五环以及会徽,其次看其外形是否和五个吉祥物完全一样。这家电池厂商很明显是在利用“福娃”做广告,但上面没有五环和会徽等标记。此外,由于福娃的设计是平面的图形,制成立体充气形状,难免有偏差,因此要说其完全一样也很难。 李先生表示,目前不少厂商钻空子,利用福娃的人气来做广告。奥组委也注意到这一问题,正在积极制定相关对策,以防福娃形象被泛滥的商业使用而受损。作者:□记者 龚星 李一能 王翔摄影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