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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还钱的人写收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14:51 海峡网-厦门晚报

  等你签字后,他能随意添加内容,反正笔迹一样

  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 小湖) 昨天,小叶在法官的帮忙下获得还款8.5万元的“保障”,但他在调解书上签字时没有欣喜反而是满脸的无奈,因为他觉得自己不得不“白送掉”2.8万余元。

  小叶认为自己“吃亏”的原因是,那张“肇事”收据给了还款人林立(化名)可乘之机。这张原本该由收款人书写的收据却由还款人捉笔,上面写着1、2006年元月5日收到×××款项1.3万元整。2、2006年元月21日收到6万元整。

  小叶承认确实收到了1.3万元,但他提出说第二笔是还款人林立私自填写上去的。小叶告诉记者,今年大年初三时,他冲进林立家,催他还债,双方因此发生激烈争吵。当他离开林家时,林立追出来要他补签一份收据,上面只有第一笔1.3万元的内容。他当时非常生气,也就没有坚持由自己来重新书写收据,而是在林立递给他的收据上草草签了名字。让他做梦也没想到的是,林立事后又在收据上填上第二笔6万元。

  小叶说,林立实际上一共欠了他本息12.61万元。此前,他和林立是朋友,起初,林立态度极好,等到他掏光了积蓄,没法再出借钱款时,林立再也不接他的电话。

  小叶说,他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只讨回1.3万元,不得不求助于法院,要求林立返还11万元本金及利息。而林立拿出收据,说他已经付了7.3万元,只剩4万元本金了。

  小叶希望把收据送去鉴定,但是最后他又放弃了,因为收据上第一和第二项的内容基本成一体,而签名又确实是他写的,鉴定耗钱又耗时间,结果也未必对他有利。

  在诉讼期间,林立主动提出说,我再还你8万元吧。小叶起初不干,“如果不是你理亏,你干吗要追加几万元哪?”后来,经法官主持调解,最终林立答应支付8.5万元,小叶接受了。

  本案再次提醒人们,收据最好由收款人亲自填写,而且书写要规范,不能随意留空格,以避免争端。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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