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写脱离父子关系书续:其父称没打儿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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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14:52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瑶兰)本报4月18日刊发了《十岁男孩称遭父亲殴打 被逼写下“脱离父子关系书”》一文,报道了包头市某小学四年级学生陈晓伟(化名)在母亲的陪同下来本报包头工作站反映其父母离异后,他被判给了父亲,他不愿跟父亲一起生活,便遭父亲殴打,并被父亲逼写“脱离父子关系书”。 陈晓伟称,被父亲殴打后,母亲领他去医院看病,花了400多元检查费和药费,陈晓伟
前期报道中,记者按照陈晓伟母亲提供的电话号码一直没有联系到陈晓伟的父亲。 4月18日,记者几经周折终于联系上了陈晓伟的父亲,并通过电话采访了他。电话中,陈晓伟的父亲说:“我跟他妈离婚后孩子判给了我。按规定星期一至星期五我去接孩子,孩子跟我一起生活,星期六和星期天孩子跟他妈。那天,我去学校接他回家,他不想跟我走,我只好打了一辆出租车把他拉上车。我根本没有打他。他妈说的400多元医疗费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不承认这笔费用。我不知道孩子是怎么病的,我是孩子的监护人,孩子病了她应该通知我。” 4月18日,记者接到陈晓伟母亲的电话,她说,她已领陈晓伟去包头市昆区公安分局前进道派出所报了案。接案民警说,如果陈晓伟父亲不给医疗费,就从陈晓伟父亲的工资里扣。为了核实陈晓伟母亲的说法,4月19日,记者拨通了前进道派出所办案民警杨警官的电话,杨警官说:“这是一起家庭矛盾纠纷。接到报案后,4月17日我把双方当事人叫到派出所,给双方作了调解。虽然小孩父亲不承认打了孩子,却答应给医疗费,并答应月底之前给,如果小孩父亲月底给不了医疗费,只好从他的工资里扣。这个家庭挺困难的,给双方调解完,我正想办法帮小孩的母亲找工作。”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