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商标认定现正接受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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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15:0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6月9日前必须递交材料 本报讯记者许悦,通讯员叶华新、吴文静报道:今年广州市著名商标的认定和2003年广州市著名商标延续认定工作已开始,凡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商标所有人拥有的国内注册商标,或外国企业(含自然人)在中国注册并许可广州市企业在本市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商标,认为符合广州市著名商标条件的,均可申请认定广州市著名商标。
申请认定广州市著名商标的申报材料,须于6月9日前递交到申请人所在地的工商分局商标广告科,逾期不予受理。申请认定广州市著名商标的要求,可到广州工商红盾信息网www.gzaic.gov.cn查阅。 2003年广州市著名商标于今年12月期满,凡申请延续认定广州市著名商标的,请于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递交到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处或所在地工商分局商标广告科。 (含辛/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