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出台“民告官,官须出庭”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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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16:24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宁波4月20日消息(记者焦健 通讯员范宏雷 陈磊)近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法院开庭审理原告宁波某实业有限公司不服被告鄞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第三人吴某劳动工伤行政确认一案。令人关注的是,作为被告单位的鄞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吴良裕出庭应诉。这是该区首例行政首长亲自出庭应诉的案件。 针对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告席上却长期不见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尴尬状况,鄞州区法
根据这个办法,行政机关当年发生首例行政诉讼案和重大、群体性行政诉讼案时,其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当年行政诉讼案件超过10件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次数不得少于2次。为保证这项制度得到切实落实,鄞州区还将这项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机关工作的考核范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