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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出售的婴儿机票昨起免收燃油附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1:00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薛昆)记者从民航西北管理局获悉,从昨日起,西安地区出售的婴儿机票(按成人机票10%计价)免收燃油附加。同时,还对儿童和革命伤残军人以及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燃油附加收取标准实行优惠政策。

  据了解,这一优惠是按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就民航国内航线燃油附加收取标准发出的补充通知执行的。具体执行办法为:自4月20日起,对按规定享受国内民航票价优惠政策
的婴儿、儿童以及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燃油附加收取标准实行优惠。具体标准为: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票免收燃油附加;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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