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不满14周岁双胞胎姐妹被判刑五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1:42 信息时报 | |||||||||
近日,被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05年10月4日零时许,严某和杨某(姐姐,1992年8月2日生)、杨某(妹妹,1992年8月2日生)及朋友詹某、“阿霞”等人在惠州市凯旋会歌舞厅唱歌、喝酒。凌晨2时许,严某和杨某(妹妹)一起来到惠州市桥东某酒店入住,严某在房内乘杨某(妹妹)醉酒无力反抗之机,强行与其发生两性关系。4日中午,杨某(姐姐)和詹某、“阿霞”也来到该酒店睡觉。不久詹
惠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严某乘被害人醉酒无力反抗之机,强行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见习记者 宫晓磊 通讯员 蓝永山 陈文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