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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学生难讨千元求职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6:4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两名大一本科生本想勤工俭学,先后向两家公司交纳了1800多元的费用后,居然没有保留好相关凭据。“工作”一段时间后,两名同学不仅酬劳一分未得,连交出的费用也讨不回了。昨日,他们在老师的带领下前去讨要说法,但仍然无果。对此,金牛区劳动监察大队有关人士提醒应聘时一旦涉及交费,一定要慎之又慎,同时切记保留好相关票据。

  应聘:两学子交了1840元

  张同学和胡同学是城东一所高校的大一本科生,由于家境贫困,他们一直想利用空闲时间找份工作减轻家里负担。4月1日,两人到磨子桥碰运气时,一名女子上来搭讪说可介绍兼职,并把他们带去新世纪电脑城左侧一幢楼里。

  在3楼一间办公室内,一名男子表示需要每人交纳20元的报名费和480元的保证金。经过一再协商,两名同学一共交了520元。随后,这名男子分别开具了两张发票。次日上午,中介公司告诉两名同学,称已在营门口路民光商厦7楼为他们联系了一家工艺品公司。两人赶过去见到了该公司的何经理和罗经理,签下了一份有效期为一年的合同。不料,对方称每人须交纳620元的入场费和40元的合同保护费。胡同学说,由于张同学没钱,他只好从家里寄来的下学期生活费中取了1320元出来交给公司。签完合同后,罗经理就带着合同书和各种收据走了。至此,两人共交了1840元。

  随后何经理让他们去市内一些商场调查MP3和电脑的市场情况。3天后他们将调查表格交回公司后,久等都无结果。4月16日,他们再次找到该公司并希望拿回合同,但被公司以其他理由拒绝。

  无奈之下,两人只好找到班主任周老师。昨日,周找到学校保卫处的老师,和两个同学一起来到该公司讨要说法。不料,对方当即叫他们出示相关票据,两个同学一下傻眼了,因为票据和合同当初都被罗经理带走了。该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又称,罗经理已经辞职了,这件事情与公司无关。

  昨晚8时许,记者以胡同学的朋友身份联系上罗经理,她称钱是她带走了,但她早就不在这个公司干了,要讨钱就找她,“成都这么大,你随便到哪里来找我!”随后,她又称,“要钱可以,你拿得出收据吗?”便挂断了电话。

  说法:两人缺乏求职常识

  昨日下午,周老师带上两名同学找到金牛区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一名负责人在了解事情过程后当即严肃地批评了两个同学,称现在有关求职诈骗的事情太多了,两名大学生太缺乏求职常识,“进入任何一家公司,都千万不要乱交费,特别是一些中介机构!”他们已决定受理此案,对该公司展开调查。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记者 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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