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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装医疗垃圾最低罚1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7:15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黄强蒋平如记者王健) 昨天,记者从市市容局获悉,我市已于近日出台文件,严禁将工业垃圾、医疗卫生垃圾及其他有毒有害垃圾与生活垃圾混装。违反该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混装垃圾存在明显的环境、消防、卫生等隐患,直接威胁周边环境及居民
身体健康。我市此前曾发生过化工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导致生活污水无法正常处理的情况。

  另悉,我市专门收集工业垃圾、医疗卫生垃圾及其他有毒有害垃圾的填埋场正在规划建设。

  (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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