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卖假LV包赔3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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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8:48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记者徐进通讯员梁宗)因为贩卖假冒的LV包,家乐福武宁店的经营单位上海联家超市有限公司被告上法庭(本报前天曾报道)。昨天,市二中院一审判处联家超市赔偿30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联家超市作为中外合资企业,与世界知名的法国家乐福公司具有渊源关系,应当知道来源于法国的具有较高知名度的LV商标。作为国际知名品牌,原告路
宣判结束后,市二中院向联家超市公司发出司法建议,要求该公司认真吸取教训,提高知识产权意识;严格规范商品进货渠道审查等手续,以防止涉嫌商标侵权的商品上柜销售;完善管理制度,避免类似侵权事件再度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