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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卖假LV包赔3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8:48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记者徐进通讯员梁宗)因为贩卖假冒的LV包,家乐福武宁店的经营单位上海联家超市有限公司被告上法庭(本报前天曾报道)。昨天,市二中院一审判处联家超市赔偿30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联家超市作为中外合资企业,与世界知名的法国家乐福公司具有渊源关系,应当知道来源于法国的具有较高知名度的LV商标。作为国际知名品牌,原告路
易威登马利蒂公司的真品女包价格高达人民币8950元,而被告联家超市促销的侵权女包仅售49.9元,价格低廉,必然给原告涉案注册商标的良好声誉造成严重损害。由于联家超市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和原告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均难以确定,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及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因素综合确定被告应承担的上述赔偿数额。

  宣判结束后,市二中院向联家超市公司发出司法建议,要求该公司认真吸取教训,提高知识产权意识;严格规范商品进货渠道审查等手续,以防止涉嫌商标侵权的商品上柜销售;完善管理制度,避免类似侵权事件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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