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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三人组” 两月抢劫十五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9:24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玉林讯 梁辉、梁科龙、梁永能涉嫌抢劫一案,日前由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梁辉被判无期徒刑,梁科龙被判有期徒刑15年,梁永能被判有期徒刑14年。这个疯狂抢劫团伙已被判刑而告终。

  2005年5月至6月份,梁辉、梁科龙、梁永能等人在家没事干,找钱困难,于是3人合伙去抢劫他人财物。商量好后,3人同骑一辆摩托车,携带钩刀,像幽灵一样,流窜在福绵
管理区的福绵镇、新桥镇、成均镇,兴业县的大平山镇等地,只要见到路上有合适抢劫的对象,不管是男人、女人、小孩,还是怀孕的妇女,即骑摩托车将人拦停,然后用钩刀架住行人的颈部,威胁搜身,抢走行人身上钱物,如果是遇到行人反抗,就凶狠地用刀砍,不管别人的死活。两个月间,梁辉参与抢劫15次,抢得现金3170元,各种型号的手机、小灵通11部,共价值人民币9853元。梁科龙共抢劫11次,抢得现金2410元,各种型号的手机、小灵通9部,共价值人民币7303元。梁永能参与抢劫11次,抢得现金2470元,各种型号的手机、小灵通9部,共价值人民币7363元。3人在抢劫中致1人轻伤,1人轻微伤。当3人再次抢劫时,被公安人员抓获。 (覃静惟 陈治雄)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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