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三人组” 两月抢劫十五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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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9:24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本报玉林讯 梁辉、梁科龙、梁永能涉嫌抢劫一案,日前由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梁辉被判无期徒刑,梁科龙被判有期徒刑15年,梁永能被判有期徒刑14年。这个疯狂抢劫团伙已被判刑而告终。 2005年5月至6月份,梁辉、梁科龙、梁永能等人在家没事干,找钱困难,于是3人合伙去抢劫他人财物。商量好后,3人同骑一辆摩托车,携带钩刀,像幽灵一样,流窜在福绵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