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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女孩买衣服遭恶打 营业员强买强卖被拘留10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9:51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4月14日上午,因为自己的强买强卖行为,南京市夫子庙金陵路小商品市场女营业员张某被夫子庙派出所民警送进了看守所,她将受到治安拘留10日并处200元罚款的处罚,张某也成了新《治安处罚法》实施以来,南京市因强买强卖商品受到治安拘留处罚的第一人。

  4月13日下午2时许,夫子庙派出所巡逻民警接到两名女孩报警,称刚刚在金陵路小
商品市场选衣服时因为没有购买而遭到营业员殴打,两名女孩一个面部红肿,一个脸上、手臂上满是血迹。看两人伤势较重,民警立即赶到金陵路65号,经报警人指认找到了营业员张某。面对民警的询问,张某称两个女孩谈好了价钱却不买,破坏“规矩”在先,同时表示自己也遭到两名女孩的殴打。民警细心观察后发现,张某身上看不出任何伤痕,店里的地板上倒是横着一只弯曲的衣杆,两名女孩表示,刚刚张某就是用这个衣杆殴打她们的。两名女孩的说法得到了附近几名游客的证实,众游客纷纷指责张某刚刚实在不应该殴打顾客。根据现场了解的情况,民警将张某传唤至派出所。由于这是新《治安处罚法》实施以来,夫子庙派出所接到的第一起“强买强卖”案件,其处理结果将会在整个夫子庙地区的经营者中产生不小的影响。考虑到金陵路一带的商家一直有“联合抱团”思想,且仅有的几名目击者都是临时过路的游客,取证难度较大,办案民警及时对现场证据进行了固定,并在现场找到了一名目击了全过程并愿意作证的湖北游客。

  通过对当事人和证人的询问,案件逐渐清晰起来:4月13日下午1点30分左右,两名女孩在张某的店内看中一件上衣,双方谈好价格后,两名女孩又觉得不合适不想买了。开始还百般热情的张某突然变了脸色,非要两人将衣服买下,并拦住两人不给离开。遭到拒绝后,张某便对两名女孩拳打脚踢,并拿起店内的衣杆殴打两人,致使两名女孩耳部、面部、手部多处受伤。鉴于张某强迫两名顾客购买自己店内的衣服,属强买强卖商品行为,且情节恶劣,秦淮区公安分局决定给予其治安拘留10日并处200元罚款的处罚。自愿作证的湖北游客得知处理结果后,连声称赞“南京公安秉公执法严惩恶商,真是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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