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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法律援助 维权农民工讨回万元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09:52 云南日报

  昨日,来自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的农民工钟学峰终于拿到了司法部门确认其工伤认定合法的终审裁定书。捧着这个得来不易的结果,钟学峰百感交集:“能有这个结果,太难了!我能得到厂方老板赔偿的1万多元钱,多亏了昆明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法律援助!”

  2年5场官司维权农民工最终胜诉

  “事情得从2003年8月说起……”钟学峰告诉记者,当时他在昆明一个塑料厂打工过程中拇指受了伤。但厂方老板以不是工伤为由,对钟学峰的赔偿要求置之不理。钟学峰感到很无奈:“伤情鉴定是九级伤残,但老板就是不认。我气愤但却没办法。”

  当年11月,在昆明市工会组织的法律维权宣传活动中,经法律咨询,钟学峰委托昆明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自己讨个公道。“两年多的时间,我们打了5场官司,才取得了最终胜利!”帮扶中心法律援助处副处长林传惠至今仍难忘那份艰难——一审,原告钟学峰胜诉,但工厂老板不服提起上诉。二审,被告被判近两万元赔偿,但工厂老板不支付。此后,就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等问题,双方争执了几个回合。

  不签劳动合同工伤索赔取证是难题

  据林传惠介绍,农民工为工伤与工厂老板打官司,最重要的是要确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今不少企业使用农民工时,往往不和他们签定劳动合同,以致发生工伤后难以确定劳动关系。

  没有劳动合同时,只能依靠劳动仲裁部门对双方的劳动关系进行裁定。林传惠感叹,为农民工打官司,最难的就是取证,有的老板不准其他工人作证,造成原告方取证难。而在法院判决后,老板往往认为自己有的是时间和金钱,对农民工的工伤赔偿采取拖延的办法。不少农民工没钱请律师,或怕耽误再次找工作,无奈之下只得选择“私了”。

  提供法律援助让农民工不再望“司”兴叹

  林传惠认为,农民工受工伤后维权的成本太高了,如果没有法律援助,很难将维权进行到底。同时,司法机关一些程序性的规定也不利于农民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让不少权益受到侵犯的农民工只得望官司兴叹。

  因此,林传惠认为,应当建议立法部门,取消将劳动仲裁作为诉讼的前置程序的规定,以减少劳动者的诉讼成本,缩短劳动者的诉讼时间。同时依靠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努力,让更多农民工得到帮助。

  记者胡建芳实习生尚耀东(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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