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欧旅游不要穿戴购买假名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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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10:05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迪)“携假名牌游欧洲要被惩”的消息,引起了国家旅游局和法国驻华大使馆双方的重视。昨天,两官方部门首次就此事发表声明,提醒中国游客赴欧洲旅游时“不要穿着、携带或购买假冒名牌物品”。 “我国赴欧旅游公民因穿带假名牌而受到处罚的事件曾有发生。”国家旅游局在声明中指出,国家旅游局已从有关方面了解到欧洲部分国家制定了针对入境游客穿着、携带假
“假冒名牌产品是绝对禁止进入法国境内的。”法国驻华大使馆在声明中详细解释了该国这次拒绝假名牌入境的原因,“自2006年4月3日起,法国经济、财政和工业部发起了一场大规模的打击假冒名牌商品的宣传活动,警告和动员市民、消费者不要购买假冒产品。在此背景下,法国也相应加强了机场海关的假冒名牌产品的检查力度。” 法国方面同时强调,法国完全禁止进、出口假冒名牌商品。“即使是游客个人也禁止携带此类物品入境。”声明称,这一规定对法国游客和外国游客一视同仁,所以一旦法国海关部门在例行检查时发现假冒名牌商品,“就可以主动行使对此类商品的没收权。” 记者昨天从北京多家出境旅行社了解到,国旅总社、中青旅、华远国旅等大出境社近日均对参团游客发出提醒,告诉游客不要穿戴假冒名牌产品到欧洲旅游,以免收到当地海关开出的“罚单”。RJ03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