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蹊跷诉讼案原告称自己毫不知情(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11:1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蹊跷诉讼案原告称自己毫不知情(图)

原告兰天付说起诉讼案的事很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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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黄普磊 潘国平文/图)

法院下达民事诉讼裁定书,被告找到原告询问,才知道原告从来没有到法院起诉过。昨天,记者来到汝州市采访时发现,法院的立案通知书和民事裁定书都没有送达原告本人,法院所有和“原告”相关的执行竟然都是在“原告”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

  被告纳闷没人告我我咋成了被告

  “真是太奇怪了,我们两个村子因为土地争议,政府正在协调处理当中,却突然出现了一份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强行将‘事故推土机’执行给当事人,更奇怪的是,法院下发裁定书时,原告当事人却说他从来没有到法院起诉过。”4月18日,本报接到汝州市王寨乡杨庄村村民郭新圈、郭保圈、郭留圈等人的反映,称汝州市人民法院的裁定书让人感到一团雾水。

  据郭新圈、郭保圈、郭留圈3人讲,汝州市王寨乡杨庄村和柳树王村因为土地的边界争议悬而未决,在今年的3月3日,柳树王村的孙某在这片有争议的河滩地上平整土地种树,遭到杨庄村村民的阻拦,乡政府出面协调此事过程中,孙某准备将平整土地的推土机开走时和杨庄村的村民发生纠纷,杨庄村的村民郭国强遭到殴打。王寨派出所出警后,乡政府决定让推土机暂时停放在出事现场,并让杨庄村的人负责看管。4月13日,双方的争议仍未解决,而在当天上午,几辆警车突然开到现场,要强行将推土机开走。杨庄村的村民到现场后,发现是汝州市人民法院的人员,法官马来法向杨庄村村委会主任苏现林出示一份民事裁定书,称推土机的所有人兰天付已经诉讼到法院,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将推土机返还当事人。

  “在这个时候,我们才知道自己成了被告。”郭新圈、郭保圈、郭留圈3人说。在法院人员的指示下,推土机被开走。3人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和民事裁定书得知,原来柳树王村村民孙某租用的是兰天付的推土机,兰天付向法院“起诉”称,他只是被雇者,孙某和杨庄村村民的争执与他无关,3名被告却扣留了他的推土机,故要求返还属于他的推土机。

  郭家兄弟认为,他们和兰天付没有任何关系,而且杨庄村和柳树王村的土地争议是两个村之间的事情,暂时不让动推土机也是乡政府决定的,兰天付怎么能告他们呢?

  此后,郭保圈等人按照起诉状上的地址,找到了兰天付。当郭保圈拿出起诉状后,兰天付非常吃惊,他说他没有到法院告状,也没有起诉过郭保圈等人,并称在4月13日,是孙某通知他前去开车的。其他的事情他一概不知。

  原告不解“我告状我咋不知道?”

  昨天下午,记者到汝州市汝州镇上河村兰天付家中采访,“我从来没有在汝州市人民法院告过任何人,也从来没有委托过任何人向法院提出过民事诉讼,如果我告状我咋会不知道?”对于汝州市人民法院(2006汝民初字第519号)民事裁定书,兰天付肯定地说,他从来没有向法院提出过任何财产保全申请。

  兰天付的妻子告诉记者,推土机被扣后不久,孙某曾来她家找兰天付,“他向我要兰天付的身份证,并让我们村委会出了一份证明,证明推土机是我们的。”兰天付的妻子告诉记者说,身份证和村委会的证明她看后交给了孙某,直到前不久孙某才将身份证还给他们,也没有任何人告诉他们要打官司。

  “4月13日下午,郭保圈等人来找我,问我为什么告他们,这时我才知道,有人冒充我去法院告状了。”兰天付说,“我到法院找到办案人员,他们把我的情况记录后就让我走了,说以后的事就不要我管了。”针对诉状上的签名,兰天付说:“我签字都是用‘兰天福’而不是‘兰天付’,那个民事诉讼状中的签字不是我签的,手印也不是我按的。”

  庭长解释“向领导汇报后再给答复”

  既然兰天付从来没有向法院提出过诉讼,那么法院是如何立案的呢?记者来到汝州市人民法院立案庭。

  立案庭的李庭长告诉记者:“这个案件是我审查立案的,我们绝不会胡乱立案,我们立案了就是有人告!”记者将采访兰天付的情况向李庭长通报后,李庭长告诉记者:“我们将这个问题向院领导汇报之后,再告诉你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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