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将实施企业年金制 职工可享"第二养老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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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13:47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重庆4月21日消息(记者 吴新伟) 今后,重庆职工从建立年金制度的企业退休,除了能领取到基本养老保险外,还可以领取企业年金。记者昨日从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重庆市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已经出台,即日起该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实施企业年金制度。 据介绍,企业年金也叫补充养老保险,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了基本养老保
重庆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实行企业年金制,是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体系的重大举措,不仅可以为员工提供有效的养老保障,还可以改进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效率,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