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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表现”将写入操行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01:08 大连晚报

  “路面表现”将写入操行评定

  ■本报记者刘蕴哲

  本报讯昨天,我市公安、教育等部门收听收看了国家五部局有关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的电视电话会议。省教育厅副厅长王燕玲在辽宁分会场表示,我省将把中小学生的
“路面表现”即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情况写入其个人操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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