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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小区内遭歹徒劫杀 保安目击行凶拔腿就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01:33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傅沙沙) 25岁的小刚(化名)深夜在自家小区内遇刺身亡,事发时原本应值班的保安均不在岗,而一名目击歹徒行凶的保安不但未报警,反而拔腿就逃。认为保安“见死不救”,小刚父母将玉海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近40万。昨天,海淀法院复兴法庭判决物业赔偿6.6万余元。小刚父母当庭表示“一定会上诉”。

  法官刚宣读完判决书,小刚的母亲顿时掩面失声痛哭,口中还念着儿子的名字。“
我们不服,我一定要上诉。”小刚的父亲则情绪激动地向在场的人控诉儿子的惨死,“他们见死不救啊,只要早10分钟,我儿子都有救。”

  小刚父母诉称,去年6月3日晚11点多,小刚在他居住的玉海园小区内遭3名歹徒劫杀,保安则任由小刚被扎后失救达30分钟,致小刚死亡,凶手也乘机逃离,至今未被抓获。

  被告玉海辉物业则辩称保安并不具备分辨好坏人的能力,也不能制止突发刑事案件。小刚的死是由犯罪行为造成的,与物业无关。

  法院调查后认为玉海辉物业在履行保安服务过程中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但由于物业公司提供的保安服务仅是为维护

物业管理区内的公共秩序和物业使用的安全,本案中小刚死因系第三人的侵害,玉海辉物业只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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