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通州拟准养温驯大型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02:10 新京报

  还规定遛犬应避开市民、学生出行高峰时段及主要路段

  本报讯(记者 温薷)昨天,从通州区法制办获悉,在吸纳了本月7日《通州区养犬管理规定》听证会20名陈述居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后,《通州区养犬管理规定(修订稿)》已经出台。4月24日前,通州法制办再次向市民征求意见。

  养温驯大型犬住房须达标

  “经过听证,修订稿更好地结合了通州实际情况。”昨天,通州区法制办工作人员介绍,此次修订的依据主要是听证会上居民们的陈述,以及居民用邮件、电话、信件等形式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据此前公示的《通州区养犬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通州城区及永顺镇、梨园镇等区域内,每户只准养一只犬,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4月7日,养犬居民在听证会上建议,可限定几种性格较温驯的大型犬品种,允许养犬者饲养。

  对此,新出台的《通州区养犬管理规定(修订稿)》中新增了一条规定,即具备独户(含别墅)居住条件的住户,可养温驯的体积较大的犬,不得养烈性犬,但较大型犬必须拴养或圈养。禁养犬的具体品种和身高、体长标准,由区农委或区公安分局向社会公布。“能否依此执行,还要看居民们的态度。”法制办工作人员表示。

  遛犬须避开老幼病残孕

  法制办工作人员介绍,经过听证,新出台的《通州区养犬管理规定(修订稿)》对养犬人应尽的职责作出了补充规定。根据听证会上居民们的意见,新补充的规定包括:养犬人携犬出户时必须带犬证、束犬链、挂犬牌,并由成年人牵领;不得纵犬在楼道、公共阳台、公共绿地排泄粪便,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予以清除;携犬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并为犬戴嘴套,或将犬装入犬袋、犬笼;不准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

  另据介绍,针对区内此前发生过的学生上学时被狗咬伤等情况,修订稿新增规定,养犬人遛犬时应避开市民上下班、学生上学、放学时间和所经过的主要路段,避开老人、残疾人、儿童、孕妇、行人和人员相对集中的地段。此外,犬若伤害他人,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垫付医疗费用。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