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生产日期为基准 电脑维修点自设“三包”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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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05:19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 记者 柯锐 通讯员 徐永峰、兰莉 实习生 朱芳 报道:“三包”期不以购买日期而以生产日期为基准,一电脑维修点竟如此自立霸王规矩。 昨日,洪山区广埠屯工商所接举报称,位于珞喻路405号的某电脑服务维修站在国家规定的“三包”期内,以所谓“行业内部规定”为由拒绝提供售后服务。
接投诉后,广埠屯工商所所长杨才礼率执法人员向该维修站负责人邓女士质询,对方称,根据其北京总部的规定,“三包”期要从产品生产日期加60天后开始计算。执法人员当即指出,根据国家相关法规,“三包”期应从购买日期计算,消费者购买的电脑并没超出“三包”期,经营者无权拒绝为消费者提供售后服务。 随后的检查中,工商人员还发现,该经营部涉嫌无照经营,执法人员遂对该经营部相关物品予以暂扣和封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