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14个陕西特产获得原产地保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05:38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赵锋)陕西苹果畅销国外,蓝田玉使蓝田名声大振,平利绞股蓝欲打造全国绞股蓝第一县。记者昨日从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我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初见成效:陕西苹果等14个有陕西特色的原产地保护产品,为我省赢得了双重效益。

  14个陕西特产获得原产地保护

  据悉,截至目前陕西特有的原产地保护产品已经达到14个品种。其中包括“陕西苹果”、西凤酒、蓝田玉、韩城大红袍花椒、凤县大红袍花椒(凤椒)、紫阳富硒茶、太白酒、平利绞股蓝、洋县黑米、延川红枣、临潼石榴等。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在国内主要是经过漫长市场“洗礼”都已经成为家喻户晓、闻名中外的名优特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是世界通行的国际品牌保护制度。经过几年的申报,我省的“陕西苹果”、西凤酒、蓝田玉等特色土特产已经获得原产地保护。

  每年带来20个亿收益

  我省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收益非常显著,这些原产地保护产品为我省赢得了双重效益。据测算,14个获得原产地保护的陕西特产每年要为我省带来20多亿元的收益。仅“陕西苹果”,在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后已连续两年在全国保持出口量首位的效果。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