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一硫铁矿瞒报伤亡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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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05:39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渭南讯 (小文 记者 雷景荣 李红)2006年4月14日18时左右,蒲城县硫酸化工厂下属 4号硫铁矿风井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该矿矿工汪金寿在该事故中死亡。 昨日,记者来到死亡矿工汪金寿的家庭所在地———白水县西固镇梁家村河滩组,看到十几名村民正忙着给汪金寿办丧事。据知情人赵某讲,事故发生在硫铁矿4号风井,该矿矿产权归蒲城县硫酸化工厂,属国有非煤矿山。几年前承包给白水县西固镇梁家村河滩组村
蒲城县硫酸化工厂厂长李纪告诉记者,硫铁矿4号风井发生的伤亡事故,他毫不知情。同时他说硫酸化工厂是蒲城县经贸局的下属企业,属国有企业。企业矿山是在企业经营改制时报经贸局领导批准后承包给王根成的,承包合同由他代表硫酸化工厂和王根成签订的。根据合同,采矿权及营业执照为硫酸化工厂,王根成负责给化工厂提供原料。当记者要求其出示采矿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时,李矿长解释说,硫铁矿的所有手续都在承包人王根成的手上。另据了解,事故发生后,该矿承包人王根成并未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上报事故原因,在与汪某家属协商处理了赔偿事宜后外出,至今下落不明。蒲城县安监局在接到本报记者的情况反映后,已经对事故展开调查。对于调查结果,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