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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亟须加强自身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07:58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编辑同志:

  有关资料显示,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保障制度,在现实中的落实情况不容乐观。据媒体报道,海南省审计部门在对全省2003至2004年度扶贫专项资金进行审计检查中,共查出7市县挪用扶贫专项资金达270.81万元。黑龙江省某县的做法更让人“耳目一新”:当地贫困农户要想得到政府扶贫款,要先花300元买“贫困指标”,但指标到手后,却仍然不能拿到
扶贫款。而在山东兖州,某企业近500名下岗职工4年的最低生活保障金被企业冒领。

  每年国家都要拿出巨额资金用于社会保障,可这些资金却变成了可以任意支配的小金库,雁过拔毛、层层剥皮,侵占挪用现象愈演愈烈。造成这种局面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缺乏对社会保障制度落实的监督体制,而仅有的监督方法也缺乏刚性。

  要杜绝这种现象,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强监管:

  首先,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现行社保金采取的是层层转拨的方式,国家每年将用于社会保障的资金数额分配到每个省,直至每个街道办事处,而资金经过的每个层级都对这笔资金具有控制权,这就为侵占、挪用等开了方便之门。建议在媒体上公布各省直至每个街道、甚至每个村的保障金数额,同时公开社保金申领标准,什么人可以领,能领多少,都应让群众心中有数。

  其次,健全档案,做到有据可查。如今,社会保障制度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数字制度,国家可以掌控的仅仅是各地层层报上来的数字,其中存在着大量的数字水分。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档案制度,对于申领、使用国家社保资金的个人都要有详细的资料档案,同时改变逐级汇报的做法,缩短资料汇总路径,使国家能够根据资料档案直接抽查和监督社保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三,集中支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地方政府只负责提供符合条件的申领者信息,中央财政可以将相关资金通过国库一拨到底,直接转入符合救助条件的个人账户。通过压缩资金流转的中间层级,消除资金的流转“损耗”。

  第四,把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与法律责任挂钩。虽然各种侵占、挪用社保资金的报道屡见不鲜,可真正因此受到处分的却少有耳闻。只有真正与法律责任挂钩,依法追究责任人,才能真正触动侵占者。

  总之,让社会保障制度本身得到保障,是我们亟须解决的新问题。江苏省洪泽孙健 葛志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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