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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送上门又扛回去 因业主待换空罐超过检测期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10:47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雷小琴 见习记者潘晓明)因为旧燃气罐已经超过检测期限,送气工拒绝回收,故此把送上门的燃气又扛了回去,后经记者从中协调,燃气公司最终同意取回旧罐。

  4月20日,家住南宁市秀厢大道的王女士家中燃气用完了,打电话让燃气公司送气上门。当送气工将燃气送来后发现,王女士原来的燃气罐已经过期。送气工告诉王女士,旧空
罐是2001年的,一直都没有进行安全检测,他们不能回收这样不合格的空罐。

  据王女士称,她和老伴在冬天里很少洗澡,因此很少使用燃气,直到春节前换的燃气用完后,她才打电话订了一罐。而这个罐也是该燃气公司送过来的,根本没有送气工说的那么长时间。但送气工一口咬定,这个空燃气罐是2001年的罐,因为空罐上打有1的标记,即指2001年。他向王女士说明,超过5年时间未进行安全检测,空罐的安全性将很低,对人会产生危险。由于燃气公司有规定,不能取回过期的不安全空罐,所以他只有扛着未开封的燃气罐又返回燃气公司。

  昨日,王女士打进本报热线反映了此事,她告诉记者,她确实是春节前换的燃气,旧罐很可能是上一次的送气工送来的。记者请王女士出示当时换气的单据时,王女士称找不到。随后,记者与燃气公司的投诉中心取得联系,工作人员表示,2004年4月15日,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就下发了《关于南宁市气瓶产权转移的通告》,该文件规定,燃气罐产权转移到充装公司名下,用户以租赁的形式使用钢瓶,公司与用户之间形成一种租赁关系。公司收的6元费用包括维护费在内统称为租赁费。经协调,燃气公司表示,只要王女士同意交纳每个罐每年6元的租赁费,他们就会再次将燃气送上门。最后,双方达成协议。

  燃气公司提醒使用两罐燃气的家庭,应该将不怎么使用的燃气(比如洗澡专用的)换到经常需要使用的地方去(如炒菜专用的),这样才不至将燃气罐长时间放置。因为燃气罐长时间放置,不但容易使燃气的燃烧质量变差,还会带来安全隐患。编辑:王香菊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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