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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男子强奸女邻居 还介绍同事强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13:23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 文弈 期棋) 在妙龄女邻居身上发泄兽欲后,19岁的李某意犹未尽,还把同事带去强奸邻居。

  2005年12月20日下午2时44分,集美警方接到报警后,找到报警人林某,这个19岁的妙龄少女哭着说:“那个男人就是住在对面的魏某带来的。”

  当天下午4时,警方找到魏某。魏表现得一副“受辱”的模样,“我是林某的男朋友,我知道我的女友被强奸了。”他“举报”说,强奸犯就是他的同厂同事张某,但不知张居住何方。

  当晚10时,警方就逮住了张某。张的说法让警察瞠目,姓魏的本姓李,他根本就不是林的男朋友,是他先强奸林某,然后再带张也去强奸她。

  2005年12月初,19岁的林某与姐姐搬到杏林居住,恰好与19岁的李某住对门,平常谋个面却不相熟。2005年12月20日上午,李某看林某独自一人在家,便没话找话与林搭讪,骗得林某走进了他的房间。在闲聊时,李某不顾林某的挣扎反抗,强奸了她。林某也没好意思报警。

  之后,李某将“艳遇”与同厂的19岁工人张某分享,张也觉得林某很容易上手,提出也想同林发生性行为。当天下午,李某又骗开林某的房门,带着张某硬挤进林的房间,自己借故离开,而张某关上房门,强奸了林某。

  大前天,检察机关以强奸罪将李、张公诉到集美区法院。(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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