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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2日14:34 中国西藏新闻网

  2005年,在西藏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的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全区法院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的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推动建设平安西藏与和谐社会,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2005年,全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063件,比上年增长16%。其中,诉讼案件8508件,执行案件1555件。全区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7724件,诉讼标的金额4.44亿元;执结案件1035件,执结标的金额1.6亿元。二审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率下降3.5个百分点,再审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率
下降4个百分点。

  (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效显著。2005年,全区法院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推动思想政治建设向前发展。各级法院按照中央提出的“六个坚持”和区党委提出的“两个坚定、三个坚持”的目标要求,认真学习、深入剖析、及时整改,确保了先进性教育的效果。各级法院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促进了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改革的进步,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法院和优秀法官典型。区高院对因公殉职的措勤县法院原院长塔给多吉同志的先进事迹进行了深入宣传报道,在全国法院和全区政法系统引起强烈反响。去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塔给多吉同志为“全国模范法官”。12月15日,区党委在拉萨隆重举行了学习塔给多吉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再次掀起学习宣传活动热潮。去年,全区法院有6个集体、5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奖励。区高院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先进单位”。

  (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成果明显。根据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区党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全区法院认真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以规范法官司法行为、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为重点,认真查找了民商事审判、执行工作、法官行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了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和完善了规范司法行为的各项规章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进一步提高,促进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区法院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加强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审判,重点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涉枪、毒品等犯罪,依法严厉打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依法审判一批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贩私、制售假币、信用证诈骗等案件,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去年,全区法院共审理各类一审刑事案件1679件,判处犯罪分子2059人。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各级法院坚持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加强刑事司法领域人权保障,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无罪释放。通过采取公开审判、法制宣传、减刑假释、司法建议等方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全区法院注重加强与经济发展关系密切的借款、购销合同、建筑工程、金融债权、房地产、企业破产等案件的审理,慎重处理农牧区土地、水利、山林、草场等纠纷,加大对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的审判力度,促进经济社会和谐有序发展。积极稳妥开展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维护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强化执行管理,规范执行行为,狠抓执行工作。全区法院去年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4585件,审结行政案件74件,同比分别上升25%和60.87%,执结执行案件1035件,执结率达到66.56%。为有效缓解广大农牧民群众“诉讼难”问题,各级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积极努力,以巡回审理、巡回调解等方式,弥补人员和机构的不足,切实处理和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去年各基层法院以巡回办案、庭前调解等方式共审理各类纠纷3600余件。重视和发挥调解结案的优势,不断完善庭前调解、诉中调解和巡回调解,较好地做到“案结事了”,提高了服判息诉率。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去年共为297件民商事案件的当事人缓交诉讼费66.94万元,减、免诉讼费9.38万元,共指导民调组织调解民间纠纷8234件,把大量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和再审工作,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申诉难”、“申请再审难”问题。全区法院通过实行快捷立案、巡回办案、休息日办案、诉讼风险告知等制度和措施,简化诉讼程序,加强诉讼指导,提供诉讼便利,减轻当事人诉累,体现了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宗旨要求。不断完善信访预警机制和排查调处机制,全年共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379件,全部作了调卷复查。把到北京和拉萨上访的人员作为重点对象,集中排查重点案件27件,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的要求,做好息诉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了涉案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稳定。高、中两级法院领导带头深入县(市、区),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了多起上访老户案件,有效控制了涉诉信访案件上升的势头。全年全区法院共处理来信685件,接待来访群众2919人(次)。

  (六)切实加强审判监督和业务指导,提高司法水平。区高院向自治区八届人大常委会21次会议所作的关于全区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有关情况的专题报告,得到区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去年全区法院共审结当事人申请再审、检察机关抗诉的案件33件,其中,改判或部分改判13件,维持18件,作其它处理2件。高、中级法院和一些基层法院进一步建立健全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审限跟踪监督等制度,有效解决了案件超审限问题,提高了审判效率。区高院各业务庭室通过召开审判工作座谈会、组织专题培训、下乡办案等方式,对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对适用法律不明确的问题及时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增强了对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监督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七)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决策水平。去年以来,全区法院特别是高、中两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身作则,把加强队伍建设专项调研工作作为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和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内容,针对司法热点、难点和“法官断层”等问题,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取得了明显成效。其中,有4篇调研报告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表彰。区高院还组织调研组到青海西宁、格尔木以及区内铁路沿线法院,就如何应对青藏铁路通车后的审判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形成了较为翔实的调研报告,为领导机关提供了重要的司法决策依据。

  (八)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区高院坚持向基层倾斜,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去年1月,区高院在向区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专题汇报关于全区法院基层建设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了全区法院加强基层建设工作会议,对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法院基层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全区法院认真贯彻藏党办发犤2004犦18号文件精神,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基层基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批新建的审判法庭和干警周转房已交付使用,办公现代化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区高院、城关区法院率先完成了局域网络建设;通过落实中央政法专项补贴资金,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交通工具、办案经费不足的问题;全国法院系统第二次援藏工作座谈会确定的6430万元援藏资金已到位4590万元;自治区政府以藏政办发犤2005犦73号文件,落实了基层法院最低办案经费保障标准,进一步完善了基层法院经费的保障机制;切实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认真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等工作,在发扬司法民主的同时,缓解了我区基层法院法官不足的压力。

  回顾去年以及近年来的工作历程,全区法院深深地体会到: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全局,这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积极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这是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重要保证;必须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这是全区法院工作的首要任务;必须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自觉为“一加强、两促进”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服务,更好地体现“公正与效率”的法院工作主题,这是检验法院工作成效的价值取向;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这是确保完成法院工作任务的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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