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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女职工时刻感受到“家”的温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02:07 深圳特区报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勇于创新建立妇女工作五大新机制

  让女职工时刻感受到“家”的温暖

  近年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不断创新妇女工作机制,开展各种培训提高女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和自身素质,同时狠抓权益维护,全面落实妇女儿童劳动保护政策,妇女工作
取得了较大的成绩。

  退休人员的好女儿

  说起张淑芬,退休老人们亲切地称她为“退休人员的好女儿”,作为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宝安管理处养老保险科的科长,在工作的10多个春秋里,像对待自己的亲生父母一样对待离退休老人,默默承受着年老多病、性情各异的老人以及各种复杂问题带来的心理压力,对参保老人报以热情周到的服务、体贴入微的关怀。为给老弱病残的老人提供方便,她不辞劳苦,走街串巷,到偏僻山村上门服务,宝安区八镇两街道办事处,处处留下她奔劳的足迹。在上门服务中,有的孤寡老人因长期没有清洗身体,身上发出难闻的异味,她不嫌脏累,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还不辞辛劳地帮助老人清洗身体,耐心倾听老人要求,关心老人的疾苦。

  张淑芬热爱本职,敬业守德,时刻以做好本职工作为己任。为解决离退休老人待遇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她牺牲休息时间,深入群众调研,为离退休老人提供了相关资料和《过渡性养老金如何计算》等宣传材料。为按时建立宝安区8镇1场的社区“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她不顾身体不适,坚守一线,多方进行沟通协调,四处奔波做好实地调研,率全市之先建立了第一个“社会保障服务窗口”,使宝安区的这项工作走在了全市的前列。

  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像张淑芬这样活跃在各个岗位上的女干部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截至2005年底,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有女干部职工640人,约占全局干部职工人数的33.88%,其中,局级女干部4人,占局级干部的44%,女处级干部44人,占处级干部的26.03%。

  创新工作机制

  妇女能顶半边天!如何切实搞好妇女工作,让女职工们感觉到“家”的温暖?

  近年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妇委会、工会女工委员会勇于创新,改革工作方式,建立了妇女工作五大新机制:

  一是建立妇委会委员“碰头会”制度,妇委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多种形式的碰头会,及时了解本局的广大女同志的需求,为其工作、生活分忧解难;二是改进妇女活动组织方法,妇委会着重组织全局性的大型活动,并对两个分会和基层妇女工作小组的工作进行指导,各个分会和基层妇女工作小组侧重结合本单位的业务特点和女工实际,与其他部门横向或纵向联系,开展一些小型的、形式多样的妇女活动,从活动形式上探索发挥妇女组织长效作用的新途径。在2005年的“三八”节上,局妇委会、工会女工委员会主办了全局性的服饰表演比赛,两个分会又在其行政范围内举办了其他形式的庆祝活动,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三是加强妇女活动经费保障。从费用上支持两个分会和各个基层妇女工作小组开展各项活动,为基层妇女工作组织开展活动提供经费保障;四是丰富女职工的文化生活,举办爬山、打球、棋牌比赛、专题演讲比赛、诗歌朗诵比赛和松散式的体育运动会等活动,提高女职工的身体素质;同时,妇委会还根据现在城市女职工因工作节奏快、工作和生活压力重,普遍出现“亚健康”的现象,有针对性地举办女性生理卫生、女性心理、现代婚姻家庭等系列讲座,邀请医学专家、婚姻家庭问题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受到女职工的好评。

  狠抓素质培养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800多名干部职工中,女干部职工超过三分之一,在一些业务部门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办、劳动仲裁院的立案庭、职介中心、就业服务中心等部门,女同志的比例高达60%以上。妇委会结合这些部门女同志的实际情况,与局工会女工委员会联合实施“女职工建功立业工程”和“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创品牌,树形象”活动,调动女职工的潜力,在巩固原有的电话中心、就业中心巾帼文明示范岗的基础上,又争创了驻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劳动能力鉴定办两个新的文明示范岗。

  另外,为提高女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立了定期培训制度,分批选拔了部分科级女干部和处级女干部到市委党校学习,提高了她们的政治和业务水平。

  2005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女干部职工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了突出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驻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窗口被国家劳动保障部评为“全国劳动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张淑芬同志被省劳动保障厅授予“广东省行业窗口之星”,李卓同志被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

  全面落实政策

  外来务工妇女在我市的外来劳动人口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对她们劳动权益的保护及对非法雇童工行为的打击是劳动保障部门一项重要的职责。

  多年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妇委会联合局相关业务部门,采取各项有力措施,保护流动妇女和儿童的各项合法权益:一是积极参与劳动保障法规、政策的制定,协同业务部门借用各种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劳动法律法规。注重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条款的可操作性及与其他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的一致性,以期更好地利用法律法规来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如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起草的《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就单列一款规定“员工依法享受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等假期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并规定“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员工工资的,应当全额支付员工工资,并向员工支付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法规条文规定得清楚明白,不易产生疑义,便于理解,更便于执行,从而有力地保证了外来女工依法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维护了其合法权益;二是加强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规定的检查督促工作,在开展的为期十天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专项检查中,劳动保障系统共检查用人单位583家,涉及女工6.95万人;查处无故拖欠工资的企业16家,涉及女工0.23万人;查处未签

劳动合同的企业34家,补签合同0.38万人,涉及女工0.28万人;查处收取押金或报名费的企业35家,涉及女工0.14万人;三是配合就业部门做好困难失业人员尤其是女性困难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援助,开展了“零就业家庭”援助行动和“再就业援助月”活动,9865名困难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有就业愿望的2900多户“零就业家庭”实现每家1人以上就业;四是重视与其他基层妇女组织的联系,共同做好维护外来女工合法权益的工作。现在,我市各区的基层妇联都建立起了妇女学校,为各层次的妇女提供学习和提高的条件与便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妇委会积极与基层的妇女学校建立联系,协助基层的妇女学校进行更广泛的、更具体实在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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