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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介绍继女卖淫获利被判入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06:46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 通讯员 谢安平、王云峰、张兵 报道:身为人父,却伙同他人介绍继女卖淫。4月20日,沙洋县法院以介绍卖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肖某、何某有期徒刑六年和五年,并各处罚金4000元。

  2004年7月,被告人何某在一茶馆打牌时认识了被告人肖某,得知肖是四川人,何即请求肖到四川老家帮忙找两个小姐,由自己带到外地卖淫,并许诺付给肖2000元介绍费,肖
当即答应。2005年春节前后,何某多次找肖某追问找小姐之事,肖称自己的继女还有半年小学毕业,等毕业了让何某带出去卖淫。同年7月,肖某的继女小学毕业后,被告人肖某和何某达成协议:肖某将自己的继女让何某带到外地卖淫,何付介绍费2000元,肖某继女卖淫的收入按比例分成。2005年7月29日凌晨,被告人肖某以到外地帮别人卖服装为名哄骗其继女,将其继女交给了被告人何某,何付给肖某500元介绍费(此前肖已从何处拿走100元),并约定剩下的1400元“介绍费”等其继女开始卖淫后再付。之后被告人何某将肖某继女带到了广西北海市。同年8月上旬及中旬,被告人何某将肖某继女先后介绍到宾馆、饭店、发廊等色情场所卖淫。其间,何某又付给肖某1000元“介绍费”。8月19日何某将肖某继女从广西北海市带回家。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将自己的继女交给他人带到外地卖淫,自己收取介绍费;被告人何某介绍他人卖淫,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介绍卖淫罪,遂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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