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厨师当街宰杀梅花鹿 管理处称没有管理权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08:11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 姜伟) 4月19日,南宁市一家饭店在小区公共通道宰杀梅花鹿,遭到小区居民的异议:在公共场所宰杀大型动物过于血腥;还有人认为,万一这头梅花鹿是病死的,宰杀过程前后对场地又不清洗消毒,岂不会导致病菌滋生,危害居民身心健康?

  当天中午,家住南宁市伟业小区的王先生向本报反映,一家饭店在该小区23栋楼前
的公共通道上宰杀梅花鹿,弄得公共通道上满地血水,并招来不少苍蝇,而且宰杀的场面太血腥,容易吓着小区里的孩子们。

  15分钟后,记者赶到现场,看到五六个

厨师模样的人正在××饭店后门的通道上宰杀一头梅花鹿,而饭店的后门恰恰是伟业小区23栋楼前的公共通道。梅花鹿的头和脚已经被割下来放在旁边,几名厨师正在对梅花鹿开膛破肚。以宰杀点为中心,血水呈放射状流出五六米。

  一名坐在旁边监工的男子告诉记者,这头梅花鹿是从北方空运过来的,有100多公斤重,宰杀颇费时间和人力。记者问这头梅花鹿运过来时是不是活的,该男子肯定地回答:“当然是活的!保证鹿肉新鲜。”看到记者拍照,该男子和另外一名女子马上阻拦,不再回答记者的提问。

  家住23栋的黄女士说,通道是公共场所,饭店不应该随意占用,要是宰杀鸡鸭等小型动物,居民也许可以容忍。但是占用小区公共通道,宰杀一头百来公斤重的梅花鹿就不应该了,横流的血水弄得小区脏兮兮的。

  该小区的莫先生则认为,屠宰像梅花鹿这样体型比较大的动物,饭店方面应该通过卫生防疫部门,到指定的场所宰杀。否则,这头梅花鹿总让人感觉来路不明,食客吃了鹿肉也不太放心。

  当天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南宁市家畜屠宰管理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获知屠宰猪、牛这些大型动物必须经过卫生防疫部门检疫合格后,才可以到南宁市家畜屠宰管理处指定的正规屠宰场宰杀,以确保市民能吃上放心肉。但是南宁市家畜屠宰管理处目前只负责猪、牛的宰杀管理,而管不到梅花鹿的宰杀。作者 姜伟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