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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掉半碗剩饭被罚200元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10:30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因为吃剩半碗饭,就要被罚200元。昨天,在温州某电镀厂工作的小陈就此向本报反映。劳动部门有关人士称,企业提倡节约的初衷值得肯定,但在制定内部规章制度时,应该更加人性化,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不要动辄罚款。

  丽水籍的小陈是市区某电镀厂一名员工。小陈说,前天晚上,他把吃剩的半碗饭倒进泔水桶,被食堂的主管发现。主管以违反工厂规定为由,决定对其罚款10元,从本月工资
中扣除。当时小陈不服,与主管发生争执。昨天上午,小陈接到工厂管理层通知,称鉴于小陈态度恶劣,对其剩饭的罚款改为200元。“前天晚上我是觉得胃里不舒服,剩下了一半的饭菜。这样一罚,我10天的工资全部泡汤了。”小陈说。

  该厂张厂长称,这是按照该厂规定执行。厂里有近百名员工,由于是“包吃”,有些员工不太爱惜食物,经常有浪费现象。对员工不遵守厂规的规定,一般都先予以警告,对屡教不改者才采取处罚。张厂长表示,实际上工厂不想扣员工的辛苦钱。但小陈对浪费粮食的错误认识不够深刻,如果小陈能够改正态度,工厂将会考虑对其适当减少或者免除这笔罚款。本报记者尤诗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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