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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家铁门倒下压侄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3日11:48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19岁的花季少女梅梅被叔叔家的铁门压伤,致七级伤残,还误学一年。日前,闵行区法院判决:叔叔赔偿梅梅残疾赔偿金、护理费、高二年级重读费用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16万余元元。

  梅梅家与叔叔阿庆的房屋隔着一条南北小道,梅梅有时去叔叔家场地西侧的水井里取水。2003年5月,阿庆在该通道处修建铁门一扇,但铁门安装得并不十分牢固。2004年4月
10日晚8时许,梅梅随父亲打水经过该处通道返回自家场地关铁门时,铁门随同所系砖墩突然一同倒下,将梅梅压在铁门之下。经法医学鉴定,梅梅遭重物压伤,致骨盆多发性骨折等,致七级伤残。梅梅正读高二,却被迫休息在家4、5个月,只能休学重读,不但影响高考,人生理想也受到重创。之后,她将叔叔告上法庭,索赔16.8万余元。

  审理中,阿庆辩称,梅梅贪图小利,偷偷来打水,并且关门时用力过猛才造成铁门倒下,因此造成伤害应由梅梅自行承担责任。事发后,曾给过梅梅400元,也曾送点心及补品以精神安慰,故不同意诉讼请求。法院认为,梅梅通过该铁门至其亲属家符合常理;被告在铁门倒塌前已知该铁门安装可能存在质量问题,但其仍听任铁门按正常方式进行使用,存在过错,遂作出如上判决。□苏吾德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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