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能源法》立法前将征求民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4日00:1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讯(记者丁国元)日前,国家能源办已会同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等部门组织起草《能源法》。为更好地体现“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精神,国家能源办将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渠道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

  据悉,围绕《能源法》的立法工作,国家能源办已设计了一套调查问卷,具体内容可通过国家能源办、国家发改委网站进行查询。有关方面告知,社会公众可以对其中感兴趣
的问题做答,也可以不受问卷中题目或答案选项的限制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而后通过信件、传真、E-mail或网上跟帖的形式反馈至国家能源办。此次征求意见计划于5月1日开始,12月1日结束。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