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法》立法前将征求民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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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4日00:1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丁国元)日前,国家能源办已会同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等部门组织起草《能源法》。为更好地体现“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精神,国家能源办将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渠道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 据悉,围绕《能源法》的立法工作,国家能源办已设计了一套调查问卷,具体内容可通过国家能源办、国家发改委网站进行查询。有关方面告知,社会公众可以对其中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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