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学生浑河内捞出66颗子弹(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4日06:30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子弹被排成一排■记者王海英摄 晨报讯(记者李萍)昨日下午,一名14岁的初中生在沈阳市和平区浑河桥西侧100米处,发现66颗被掩埋在沙土中的猎枪子弹。
当日14时30分许,记者赶到浑河岸边时,66颗子弹已经被整齐地排成一排。 记者看到,子弹底座上有“LION”、“CHINA”等字样,弹身标示子弹的长度为70mm。 发现这些子弹的是14岁的初中生小阳(化名)。“在离岸边大概一尺多远的水里,开始是露出十几个,”小阳说,随后他从岸边捡了一根长树枝,“用棍子一捅,沙子下面又露出很多,我就全部捞了上来。” 小阳捞上这66颗子弹之后,市民金先生正好路过,“子弹可是危险物品,这孩子还说要拿几个回家去,那能行吗?这些子弹看起来都没用过,万一不小心炸了怎么办?” 随后,金先生制止了小阳,并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15时许,警方赶到现场。 经过警方检查确认,这66颗子弹是属于猎枪专用,民警表示,子弹经水泡过之后,基本上已经不能使用,不会造成其他危险。 民警同时指出,市民发现子弹不能私自处理,否则,有可能构成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相关链接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挪用、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都是违法犯罪行为。 处罚规定:犯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