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地办马路托运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4日10:04 温州都市报 | |||||||||
市执法局五马中队吴治国、梁佳23日14:50来电:近日我们在巡查时,发现市区周宅祠巷一侧道路上,有人用篷布搭建了一个“马路托运部”。 江苏人范某自称是负责人,据他讲,他联系了市区一家托运部的托运业务,由范某负责收集城西街、人民路温州鞋城等多处店户的货物,以这个托运部的名义给店户回单。然后把这些货物集中在一起,再通知托运部来拉货,范某每次收取托运费的10%作为酬金。由
根据《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执法人员依法取缔了这个“马路托运部”。值班记者吴潇 周俊朗 | |||||||||